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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正确处理工程索赔及索赔费用的确定 |
作者:佚名 |
来源:互联网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2009-1-17 14:00:23 |
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内容如下:
(l)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受的损失。 (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4)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所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作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修正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能够相当准确地反映出实际增加的费用。
3.索赔的作用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索赔工作是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合作的方式,而不是对立。经过实践证明,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有助于双方提高管理素质康开展对于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有助于双方提高管理素质,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它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 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它有助于政府转变职能,使双方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协商工程造价和工期,从而使政府从繁琐的调整概算和协调双方关系等于微观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它有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可以把原来打入工程报价中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便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为实事求是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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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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